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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2)
时间:2015-03-16 21:48来源:未知 作者:北京律师 点击: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提供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 :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提供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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