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今天,“北京市检察机关律师接待平台”试运行。律师如果想向检方告知接受委托、预约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相关申请。
检方表示,该平台运行后,原有的检察院接待方式及电话依然保留。 系统 告知后需交书面材料 该平台开通后,当刑事案件由北京市检察机关(包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各分院、区县人民检察院及铁检基层院)办理时,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该平台系统,提出案件查询、提交委托告知材料、阅卷预约申请、会见承办人申请。检察机关将在两日内,作出是否审核通过结论。律师则可凭该平台授予的编号,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律师最晚应在检方将案件办结前,到承办检察院提交委托告知书面材料,否则,网上告知无效。 体验 “查询”需输“申请号” 该平台链接在北京检察网(http://www.bjjc.gov.cn)首页,在首页导航栏右侧,可看到“律师接待”入口。 昨天,记者点击进入律师接待平台,主页显示“告知接受委托”、“填写预约申请”和“查询结果”三个模块。 在“告知接受委托”或“填写预约申请”界面,必须填写律师身份信息、嫌疑人(被告人)姓名及办案检察官、案由、委托人等。 进入“查询结果”模块,则需要输入“申请人姓名”和“申请号”方可进入。 追问 预约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该平台的网页内容,预约在什么时间见面没有显示,那么还得打电话再约。”双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琳介绍,以前,接到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委托后,律师会根据家属提供的承办检察官联系方式打电话,然后和检察官约定一个大家都有空的时间去阅卷。但在网上“接待平台”上,无法谈妥具体时间。另外,刑事辩护委托书等均须是纸质材料,需当事人签字、盖公章。按照“接待平台”的要求,需要把文件扫描进电脑后上传,“那会不会更加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