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籍人与国内人购房予以区别,外籍人只能购买外销房,境内人可购买内销房,而外销房的价格要比内销房高得多,为了买了内销房,有的外籍人委托境内人以境内人的名义购买,由于造成许多纠纷。2001年开始,上海取消了内销房与外销房并统一了房产交易的税费,自此以后外籍人购买商品房不受限制,并与国内人享受同样待遇。 2006年7月11日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共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业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在境内没有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和境内工作、学习时间一年以下的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商品房。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自此又开始对外籍人购买房地产进行了限制。 这个政策是在当时房地产价格飞速上涨的背景下出台的,不过各地执行的力度均不一样。此后房地产价格增速开始放缓,2008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后,房地产价格又开始回落,中央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对外籍人购房的限制虽未取消,但在具体执行上已出现松动迹象。目前外籍人在沪购房、贷款的限制虽不如前几年严格,不过六部委的这个文件还在发生作用,因此购房时应当考虑是否符合购买条件,并尽量在签订合同之前向交易中心进行询问,以免合同签订后又不能办理出产证形成纠纷。 目前外籍人购房时除了国内人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港澳同胞提供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2)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 (3)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无居留证的提供中国公证机构的护照中文译本) 2、符合购房条件的材料: (1)非港、澳、台外籍人士需提供在境内工作或学习满一年的证明。(劳动合同或满一年的签证等) (2)购买一手商品房的,须提供: A权利人2人以上的,递交共有申请,申请权利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应递交监护证明及监护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 B涉外审批办公室出具的《涉外审查意见书》 C取得房地测绘证明后直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权证即可。 (3) 购买二手房的,须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