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胡某某挂靠某建筑公司承接一公路修建项目,由于胡某某品行不良、业务不精,在施工过程中拖欠了巨额的砂石款和水泥款,以项目部名义出具欠条给材料供应商,而所得工程进度款大部分被其挥霍,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工程还没竣工,众多债主天天上门逼债,胡某某推脱不过,干脆外出躲起来,不再露面。业主多次向建筑公司去函催告,要求及时组织施工,否则将解除合同,将该公司列入黑名单。
建筑公司不得不组织资金和队伍将工程做完,并且还支付了胡某某拖欠的近百万元的材料款。
律师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对挂靠者把关不严,管理不严造成的后果。由于项目经理权限很大,特别是用项目部印章对外签订合同或者出具欠条等都对建筑公司产生法律效力,倘若不严加管理,所产生的损失不可估量。建议建筑公司对于挂靠者的人品、资信情况、有无不良记录等予以调查考核。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特别是印章的管理,制定严格的使用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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