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个人将手中闲置资金借给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的其他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行为,所借贷金额一般为小额借贷,并非以发放贷款、牟取高额收益为目的。 而地下钱庄则是以组织形式出现,将某些单位、个人聚合起来,非公开地向企业、个人发放高息贷款,资金数额巨大,收取高额利息。由于是以放高利贷的方式存在,既扰乱了金融秩序,也给无奈借款的单位和个人造成极其严重的经济债务负担。其危害性极大,所以属于被取缔的对象,直接责任人员亦属于严厉打击的对象。民间借贷对市场经济是一种有效补充,而地下钱庄则对社会安全、稳定危害极大,应予以坚决杜绝、取缔。 2.个人委托理财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解答:法律并不禁止个人委托理财,关键是受托方是否有理财的业务职能。一般说,个人委托个人没有问题,关键是个人委托公司企业单位炒股票、搞投资,如果企业单位没有理财的职能,况且理财又是涉金融的业务,如果未取得人民银行或证监会颁发的相关许可证,所涉行为可能会因违法、违|规而导致无效、部分无效。 非法集资则是未经人民银行、证监会、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从事金融 业|务,尤其是擅自发行股票、债券、吸收存款,非法设立公司吸收公众为股 东。非法集资行为既扰乱金融秩序,亦危害社会安全稳定,应予以取缔。 个人委托理财多数情况下不被禁止,而非法集资其行为从根源上就是违 法的,属于应当严厉打击、严格禁止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