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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看来,正是中央的改革决心,才使得已经不合时宜的立案审查制能够很快得到变革,“审查制变为登记制,能够有效保证老百姓的诉权,但也给法院带来了难题。”程雷进一步说,“登记”后案件量会增加,这给法院按期审理案件带来了更大的难题。 “一方面要保证老百姓的诉权,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尤其是员额制、主审法官负责制等改革,只有系统的改革后才会让立案登记制得到有效实施。”程雷表示,这些改革将会提升法官审案的效率和水平,改革的速度应加快。只有这样,才不会让立案登记制后产生的新增案件给法院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