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31 14:42来源:未知 作者:北京律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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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原《继承法》只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情形。民法典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
关于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原《继承法》只规定了“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情形。民法典将“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侄子(女)、外甥(女),也列入代位继承人的范畴,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增加这一规定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我国公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大,结婚年龄的不断推后,年青一代的生育欲望并不强烈,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独生子女家庭,中国家庭普遍出现了倒金字塔型结构,与代位继承立法时的背景已经有很大不同,若不扩大被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可能会出现独生子女丧失继承权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人可继承、收归国家的结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往往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而成为无人继承的遗产,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大量涌现,为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扩大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势在必行。可以保障私有财产在血缘家族内部的流转,减少产生无人继承的状况,同时还能促进亲属关系的发展,加强亲属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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