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对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并非不能评价或批评,但评论或者批评必须有正当目的,必须客观、真实、公正,不能误导公众和损人商誉。经营者为竞争目的对他人进行商业评论或者批评,要善尽谨慎注意义务。如果经营者对他人的商业评论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就超出了正当商业评价、评论的范畴,突破了法律界限,构成商业诋毁。 认定是否构成商业诋毁,其根本要件是相关经营者之行为是否以误导方式对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造成了损害。即使某一事实是真实的,但由于对其进行了片面的引人误解的宣传,仍会对竞争者的商业信誉或者商品声誉造成损害,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