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一般股权转让,一种是涉及公司控制权的股权转让。对于一般股权转让来说,受让人受让股权,只是成为一名普通的股东,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往往是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与股权的变更。而涉及公司控制权的股权转让则不然,受让方的目标不限于成为股东,而是成为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股东,旨在取得对目标公司人事、财务、经营事项、技术、客户资源、资质等方方面面的控制;自然合同的履行也不限于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与股权的变更,还涉及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具体体现在: 一、目标公司印章、证照、交易文件、财务资料、财产的移交。 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目标公司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股东、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等事项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未经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目标公司资质的延续。 四、目标公司人力资本的延续。 五、目标公司客户资源的延续。客户资源是公司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动力,稳定的客户资源能够确保公司稳定的收益。 目标公司知识产权。目标公司所持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名称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于出让方来说往往具有中单意义 |